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深圳)2026年度第二批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 发布时间:2026-07-25
  • 作者:光明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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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深圳)(简称光明实验室)为广东省政府批准建设的第三批广东省实验室之一。实验室主要围绕省市人工智能发展布局,按照“一个战略任务、四大战略需求、一个全栈AI技术内核科研体系、四项创新机制”的“1414”战略路径,以下一代AI变革技术(即世界模型)为整体牵引,锚定大语言模型、多模态理解与生成、世界模型、空间智能和AI4X特色领域,以昇腾算力和数据引擎为基座,打造AI根技术,构建昇腾国产化AI生态,全力打造人工智能战略支撑力量和产业赋能高地。


根据《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深圳)开放课题基金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为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光明实验室现正式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度第二批开放课题的征集工作。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深圳)开放课题基金提倡创新,公平竞争,欢迎国内学者围绕本公告指南方向提交申请。申报书由光明实验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依据评审结果择优立项。所有申请材料的内容无论立项与否,都将严格保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内容

根据《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深圳)开放课题基金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为深化学术交流与产学研协同创新,光明实验室科研发展部拟定于2026年7月24日启动2026年度第二批开放课题征集工作。申报单位须从《光明实验室2026年度第二批开放课题项目申报选题》中选定课题开展申报。选题方向如下:

(一)面向具身智能的世界模型基础理论与方法,包括但不限于:高保真仿真环境构建与跨场景迁移能力优化、基于强化学习的智能策略寻优与推理增强算法、VLA/VLN/WAM/JEPA 等多任务模型泛化性能提升技术研究。

(二)大模型架构与计算范式创新,包括但不限于:基础网络结构、稀疏化网络、隐式推理架构等底层模型设计;面向超长复杂任务的LLM智能体(Agent)高效训练与迭代演进方法研究。

(三)多模态统一理解与生成架构创新,包括但不限于:高效分词器(Tokenizer)构建、提示增强(Prompt Enhancer)模块设计、图像美学优化与人像畸变校正、多图融合编辑、图像指代编辑技术;基于统一架构提升视觉语言动作(VLA)模型泛化能力相关研究。

(四)高效对齐的 3D/4D 重建、生成与交互算法及系统研究,研发精准对齐的三维 / 四维重建、内容生成、人机交互模型与算法,搭建基于视频生成、三维生成技术的可交互虚拟世界环境,并在具身智能等下游场景完成应用可行性验证。

(五)世界模型与传统自然科学交叉融合研究,推动世界模型与多学科交叉创新,涵盖物理仿真、光电计算、大气科学、生命科学等领域融合应用研究。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局、深圳市财政局,深科创规〔2024〕4 号;

(二)《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深圳)开放课题基金管理办法》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开放课题按资助规模分为三类,实行限额资助:

(一)重大研究类课题:单课题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申报单位须联合实验室及共建单位协同开展研究;

(二)一般研究类课题:单课题资助总额不超过60万元,申报单位须联合实验室及共建单位协同开展研究;

(三)开放探索类课题:单课题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以上项目执行期限皆为一年,自合同签订当月起。

经费拨付规则:

(一)开放课题经费采取一次核定、分批拨款的方式拨付至课题依托单位。

(二)开放课题批准后,课题经费拨付至课题依托单位,原则上由课题负责人在开放基金课题范围内按预算科目开支。

(三)课题资助经费一般分三次拨付,课题签订合同后先行拨付课题总预算的30%作为课题启动资金;通过中期考核(执行过半后)的课题根据课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拨付50%;预留总预算的20%作为课题尾款,于课题通过结题验收后支付。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申请单位

(1)申请单位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2)申请单位应当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等相关制度。

(3)鼓励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有合作单位的,申请单位应当与合作单位签订研究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书应当包括合作方式、双方责任和义务、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合作期限等内容,合作协议书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提交,牵头单位资金分配比例不少于单个合作单位的分配比例。

  1. 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请单位全职人员,课题申请人必须是各单位的正式在职员工,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特别鼓励具有交叉学科背景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申请开放课题。如非申请单位全职人员的,应当与申请单位约定投入申请项目研究工作量占本人工作量的50%以上,并需其全职单位提供同意材料(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1. 其他

(1)申请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和其他成员不存在被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惩戒情形,未被列入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和超期未退款名单;项目组成员未被列入验收不通过名单。

(2)不得委托中介机构申报。

(3)同一项目不得多投和重复申报。

(4)涉及科技伦理和科技安全(如临床、生物、信息、生态等)情形的,申请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二)限项条件

每位项目负责人在单个项目执行周期内,仅限申报1项光明实验室开放课题。


五、申请材料

(一)《开放课题项目申请书》原件;

(二)存在合作单位的,提交科研合作协议原件;

(三)研究内容需开展科技伦理审查或涉及科技安全的,提交符合国家法规、伦理规范要求的审批 / 备案文件复印件、伦理委员会初审批复或专项伦理审查意见书。


六、预期产出成果

(一)技术创新成果:算法文档、开源代码、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等;

(二)学术论文成果:发表CCF A类期刊 / 会议论文、中国科学院1区期刊论文。


七、成果权属约定

(一)依托本开放课题资助形成的全部成果(含论文、专著、专利、软件著作权、算法、模型、源代码、软件系统、数据集、技术报告等),知识产权由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深圳)与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按 50%:50%比例共同拥有。

(二)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学术成果,须将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深圳)列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第一单位,且不得低于全文第二单位;

(三)在开放课题资助下产生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成果,课题负责人须与光明实验室进行联合申请,并将实验室列为共同申请人(权利人);

(四)在开放课题资助下产生的代码、算子、软件、系统等形式的成果,在公开发布(如开源)或提交验收时,须在显著位置(如源代码文件头部、文档首页、登录界面等)明确标注本实验室的名称及资助信息。具体标注格式由实验室另行规定。未按上述规定进行标注的成果,不计入项目成果完成指标且不得用于结题验收。


八、资助标注规范

实验室标准名称:

中文: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深圳),深圳518060

英文:Guangdong Laboratory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and Digital Economy (SZ), Shenzhen, China, 518060

所有受本课题资助的论文、专著,须标注资助信息:

中文标注:

本文由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深圳)开放课题资助(课题编号:GML-KF-26-XX)

英文标注:

This research was financially supported by the Open Research Fund from Guangdong Laboratory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Digital Economy (SZ), under Grant No. GML-KF-26-XX


九、申请材料

申报单位从附件模板下载并规范填写《开放课题项目申请书》,按要求完整准备全套申报材料。


十、材料提交要求

(一)受理时间

2026 年7月24日至2026年8月24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提交方式

电子材料:牵头单位将全套申报材料清晰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lihaipeng@gml.ac.cn

纸质材料:全套材料一式两份申请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 合同专用章后邮寄至: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科润大厦B栋光明实验室 李海鹏 18924592983

项目立项公示结束后,按实验室通知要求报送正式纸质版材料并提交经费发票。

(三)咨询联系方式

光明实验室科研发展部 李海鹏

联系电话:18924592983(微信同号)

咨询邮箱:lihaipeng@gml.ac.cn


十一、立项审批单位

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深圳)


十二、办理程序

项目申报→申报材料形式初审→专家评审→拟立项名单通过实验室主任办公会审定→社会公示与意见征集→签订开放合作研究课题合同书→开具经费发票→分批次拨付课题资助经费。


十三、法律效力

项目立项以双方签订的《开放合作研究课题合同书》为唯一依据,按合同约定下达资助经费。


附件: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深圳)开放课题基金申报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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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深圳)

2026年7月24日